- 首頁 > 政務公開 > 政府信息公開 > 區政府文件 > 環境保護、公共衛生、安全生產、食品藥品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
- 索 引 號:QZ04101-1200-2025-00029
- 發布機構: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3-24
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
森林防火禁火令
當前已進入春季森林防滅火工作關鍵期,且清明將至,極易引發森林火災。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,根據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泉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關于發布2025年第4號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的通知》(泉森防滅指〔2025〕4號)要求,區政府決定從3月24日至4月15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(包括燒荒、燒雜、燒田埂、造林煉山、祭祖用火、爆破等)。違令者,按照《森林防火條例》第五十條、第五十一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、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森林火警電話:12119
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
2025年3月24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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